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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5大谣言解析!25km/h超速即断电急刹、金属鞍座属强制要求

作者:admin   日期:2026-01-18

12月4日消息,12月1日起,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实施过渡期已正式结束,符合该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正陆续投放市场,而原有产品则将逐步停止销售。

此次新国标有不少地方都存在不小的争议,网上也出现了不少误解和传言。

对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作出了回应和解读。

1、新标准关于25km/h“超速断电”的要求,会导致高速行驶时出现急刹车、影响交通安全。

何鹏林解释道,实际上,2018版标准里已明确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高于25km/h,此次新标准对此项规定未作调整,仅新增了一项要求,即当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需停止输出动力。

不过,这并不会造成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制动,原因在于受电动机功率、转速等参数的制约,电动自行车在平坦道路上借助自身动力行驶时,速度是不会超过25km/h的。

即使在连续下坡等特殊场景下车速能够短时超过25km/h,此时电动机只是不再继续为车辆提供助力,但不会紧急制动。

车辆会继续向前滑行,骑行者可以通过操作刹车等方式来控制车速。当车速降低到25km/h以下时,电动机会重新恢复动力输出。

这一条款是在前期大量实验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的,能够有效确保行驶的流畅性和骑行人的安全。

2、部分新上市的电动自行车没有设计后座,是因为新标准禁止电动自行车带小孩。

新标准的指标与能否搭载儿童并无直接关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份均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不允许搭载成年人,但部分地区允许搭载一名儿童。

为避免电动自行车违规搭载成年人,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中明确车辆鞍座长度不得超过350mm,此次施行的新标准未对该指标进行调整,依旧与2018版规范保持相同要求。

同时,新标准也充分考虑了搭载儿童的使用场景,有此种需求的消费者可通过在后衣架等位置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方式解决。

当前,通过3C认证的大部分新标准车型均可以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此类产品已在各电动自行车门店大量上市销售(见下图);

也有部分车型由于产品定位或目标客户群体需求不同,未预留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空间。

消费者可根据自身使用需求,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车辆。

儿童座椅

3、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安装金属鞍座。

新标准并未要求电动自行车安装金属鞍座。

标准明确要求“弹性软垫材料(例如座椅内部填充的发泡材料等)需满足GB 38262—2019中表2关于弹性软垫材料燃烧特性的相关规定”,而具备防火阻燃性能的发泡座椅,即可达到该标准的要求。

制定此条款的目的是减少座椅的着火隐患,降低火灾发生时的危害程度。

目前绝大多数通过了3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新标准车型均使用发泡材料座椅,能够达到防火阻燃要求,也保证了用户的骑行体验。

网上流传的配备金属鞍座的电动自行车,经了解仅为极少数情况,既不符合消费者的实际使用需求,也缺乏实用价值,故而难以获得市场认可,甚至不能排除是部分自媒体为博取流量而编造的虚假信息。

4、新标准禁止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

后视镜可以帮助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观察后方的车辆和行人情况,减少视觉盲区,提高骑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新修订的标准第6.1.5.1条提出“鼓励电动自行车配备后视镜”,并且清晰说明在测算整车高度与宽度时,后视镜及其连接杆的尺寸不必纳入计算范畴,这为企业开展后视镜的设计与安装工作提供了充分的空间。

也有部分车型出于车辆外观等方面考虑未安装后视镜,消费者可根据日常出行需求自行选择相应的车型。

5、新标准实施导致电动自行车门店大面积关闭。

新标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伺候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均已不再生产旧标准车辆,正全力开展新标准车辆设计生产。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主流品牌企业的600余款车型通过了3C认证,产能逐步提升。

全国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均正常营业,有现车供应,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的购车需求。

仅有个别地区、少量门店出现暂停营业的现象,可能是经营策略调整导致,不会影响新产品的有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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